市房产局动员部署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日期:2017-08-24信息来源:市房产局
(市房产局召开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
(市房产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傅铁桥对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会场)
8月23日,市房产局召开会议,全面动员部署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傅铁桥对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会上,局纪检监察室主任殷群传达了《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解读了《株洲市房产管理局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自2017年8月22日起,至2018年1月31日止,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整治查处、规范总结四个阶段实施。清理内容主要包括涉矿类、涉砂类、涉渔类、涉小水电类、涉烟花爆竹类、涉危险化学品类等6大类经营性活动。
傅铁桥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是市委市政府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任务。二是要扎实有力推进。局属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工作机构,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把握文件精神,确保人人皆知;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步骤,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循“实”、“细”、“严”的要求扎实开展整治工作,特别是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好干部职工填报表格;畅通工作渠道,对发现的问题和举报线索,要及时上报局专项整治办。三是要严守纪律规矩。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整改,不得虚报瞒报漏报,对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市房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