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城区新增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家庭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7-12-01信息来源:
按照《株洲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株政办发〔2016〕32号)和《株洲市人才公寓配租申请公告》(株人才办〔2017〕13号)等文件规定,经自主申报,市委人才办、市房产局审核及住房信息核查,我市共有100名人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家庭资格,现将上述家庭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间请社会公众对申请家庭的住房保障资格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委人才办、市房产局书面实名举报。公示期届满,我局将择期组织符合保障资格的家庭进行摇号轮候排序工作。公示时间: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
举报受理部门:市委人才办(电话:28680216)或市房产局住房保障科(电话:28686927)。
举报受理地点:市委大楼915室或市新华西路1101号房地产大厦401室。
中共株洲市委人才办
株洲市房产管理局
2017年12月1日
责任编辑:市房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