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11信息来源:
湘建保函〔2017〕355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房地产(住房保障)局、财政局,衡阳市、岳阳市、常德市、张家界市、湘西自治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我省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根据各市州人民政府申请,结合我省实际,现对2017年及2016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作部分调整(详见附件1—2)。
各地要进一步加快建设进度,倒排工期,确保项目如期开工;严格按照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尽快完善调整变更项目的相关手续,把在建工程项目统一纳入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2.2016年湖南省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调整备案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17年10月13日
责任编辑:市房产局